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教委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、直属系:

市教委近日启动报送2021年度“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”、“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”等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申报要求

1、“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”

入选基本条件:初进本市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,40岁以下,硕士及以上学位,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;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。

访学时间:一年。

学校计划申报数:1-2人。

2、“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”

入选基本条件:申报对象须是参加过新教师入职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教师(曾获得过本计划或更高等级人才培养项目并获得资助的教师除外)。

培养时间:两年

学校计划申报数:4-5人。

二、个人申报和部门推荐要求

1、曾获得过同类项目资助的教师,不能再重复申报。

2、个人申报:凡符合入选条件的教师,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(每人只限报一项)。

3、各院系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审核,提出推荐意见,或直接推荐,并对其校内工作作出具体安排。于414日(周三)下班前把推荐汇总表(见附件)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人事处范老师,请各院系务必准时上报。

三、入选各项目并获得经费资助者,须与学校签订一定时间的服务期协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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