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与工程学院教学巡查办法

建筑与工程学院教学巡查办法

 

为切实规范学院各项教学活动,加强教学常规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监控力度,营造良好院风、教风和学风,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,促进教学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特制定教学巡查办法。

一、巡查组织管理

 

学院教管办负责教学巡查工作的总体安排以及巡查情况的通报。  

 

二、巡查人员组成

 

由学院院长、副院长、教研室主任、实训室负责人、教管办、学管办、辅导员等组成,主要负责课堂的教学巡查。

三、巡查方式

 

教学巡查分为定期和日常两种形式。定期巡查在每学期开学初、期 中、期末,以及重要节假日、重要活动前后和重要考试的巡查。日常巡查由教管办组织安排教研室主任、负责人等每日进行教学巡查。巡查人员可以采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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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听课、座 谈、走访、抽检等多种方式。辅导员每日均需要进行巡查,学院领导开展经常性的随机教学巡查。

四、巡查内容

 

  1. 教师出勤及授课情况,具体包括:有无迟到、早退及私自调(停)等现象;课堂考勤、课堂纪律维护和课堂教学秩序情况;课堂讲授状态与仪态等。 
  2. 学生学习情况,具体包括:学生出勤情况;学生课堂认真程度(有无打瞌睡,尤其是学生上课使用手机等违纪情况);学生反映教学方面的问题。3.教学条件与环境情况,具体包括: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情况;水电供应

情况;环境卫生情况等;  

 

  1. 考试情况,具体包括:监考老师、试卷到位情况;考场纪律、监考老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。  
  2. 教学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。  

 

五、巡查要求

 

  1. 巡查前应做好准备。对已掌握的信息进行分析,以便在巡查时做到心中有数。比如哪些作为重点巡查,哪些作为普通巡查,在巡查时做到重点巡查与普通巡查相结合,以提高巡查效率。  
  2. 巡查中原则上不要影响正常教学活动,但处于非正常教学状态时, 可以及时与教师进行访谈,查找原因,并当场提出告诫和协助解决。
  3. 巡查人员认真填写“教学巡查记录表”见附件。对于巡查到的问题和正能量的事例,都要做好详细记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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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教学巡查人,巡查结束后及时将“教学巡查记录表”交到教管办, 教管办负责汇总教学巡查情况,撰写并发布《教学巡查通报》。

六、巡查结果的处理

 

  1. 巡查结束后每周定期汇总公布巡查结果,发布《教学巡查通报》。 遇教学事故或特殊情况时,应及时报教务处处理。  
  2. 教管办、学管办以及学院分管领导要及时分析研究巡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,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早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,同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学院、教研室主任、教师、辅导员和学生等进行反馈。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,提请学院院务会进行研究解决。  
  3. 各教研室、教师、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巡查工作和意见反馈,要对巡查意见进行及时整理、汇总、研究、处理和反馈。凡属本教研室、班级的问题,由各教研室、班级制订措施并及时解决。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反映到学院,由学院统一协调解决。巡查工作和巡查意见整改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教学考核、职称晋升和学生班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。  

七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学院负责解释。

 

    附件:建筑与工程学院教学巡查记录表

 

 

 
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建 筑 与 工 程 学 院

 

2021 年 3 月 15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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