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住宿费退付安排的通知

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收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沪教委财〔2022〕46号)文件精神,经学校研究决定:

受疫情影响,疫情期间离校居家学习的学生,按实际住宿时间计算收取,退还不住宿时间相应住宿费(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),离校学生的当月住宿费,实际住宿时间不超过15天(含)的不予收费,超过15天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收费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

2022年9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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