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与工程学院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课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系列讲话精神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学习条例》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相关要求,引导全体党员同志将“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”融入日常、干在日常,做到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的知行合一,建筑与工程学院党支部于4月23日中午在4520会议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课。本次学习活动由党支部书记曹荣同志领学。

首先,曹书记向大家介绍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前世今生,就每个阶段的《条例》进行详细讲解,指出《条例》修订的内容及其原因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(试行)》于1988年3月开始起草,并于1997年2月27日正式发布试行。2003年12月31日,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正式发布施行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先后于2015年10月、2018年8月、2023年12月对《条例》进行修订,确保《条例》的内容与时俱进,符合监督执纪的现实需要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是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制定的党内法规,对什么样的行为是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、应该给予什么处分,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。《条例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,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,不仅为惩治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定性量纪标准,也为广大党员提供了科学、合理的行为规范使党员能够明确是非界限、清楚自律标准、守住行为底线。

随后,曹书记还向全体党员介绍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背景及其重要性,强调党员干部要从思想和行动同时发力,在思想上“掸尘土”,筑牢思想方向,在行动上“照镜子”,牢守廉洁底线,将党纪要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最后,曹书记向全体党员推荐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、共产党员网、上海智慧党建等学习平台,便于支部成员持续开展个人学习。

通过此次学习,全体党员同志纷纷表示,《条例》的学习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始终坚持严的基调、不断完善纪律规矩,释放的是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、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,也进一步提升了大家的思想认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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