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份代耕协议见证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

 

这是一份1953年松阳县百步村代耕组组长叶火根,与抗美援朝战士叶德根及其家属叶石庆签订的代耕协议,长42厘米、宽26厘米,为松阳民间收藏爱好者刘增金珍藏。该协议承载着松阳人民以高度的爱国主义热情和实际行动,扎扎实实在人力、物力、财力上支援抗美援朝战争,为保卫祖国的和平与安宁贡献力量的一段历史。

1950年6月25日,朝鲜战争爆发。侵朝美军不顾中国政府的多次警告,越过“三八线”,直逼中朝边境的鸭绿江和图们江,出动飞机轰炸中国东北边境的城市和乡村,新中国面临着外部侵略的严重威胁。在这个危急关头,应朝鲜党和政府的请求,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抗美援朝、保家卫国。10月19日,中国人民志愿军奉命开赴朝鲜战场,毅然承担起保卫和平的历史重任。

10月26日,中国人民抗美援朝运动的统一领导机关——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(简称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)成立,在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,筑起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坚强后盾。松阳县委、县政府成立“松阳县抗美援朝委员会”,县各界、各区乡积极开展抗美援朝、保家卫国的宣传工作,激发了广大青年应征报名、踊跃参军的热情。从1951年3月到4月下旬,全县共有32291名青年自愿报名,经审核批准,520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。7月,第二批抗美援朝的报名参军工作开始,动员令发出仅45天,全县263个村7239位适龄青年报名,经筛选批准,244个村901人参加志愿军。

1951年6月,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第五次常务委员会向全国人民发出“捐赠飞机大炮”的号召,随后,中共浙江省委作出《关于增产捐献运动的指示》,提出捐献计划。7月,松阳县委作出捐献部署,全县上下迅速行动,工人提出“工厂即战场,机器即枪炮”、农民提出“要人有人,要粮有粮”的口号,机关、学校、团体、行政村以及各行各业、各家各户普遍订立了爱国增产捐献公约。9月,全县人民勒紧裤带,慷慨解囊,27132户参加捐献,认捐6.82万元。

1951年2月,浙江省人民政府把该月定为“拥军优属月”,松阳县委积极响应,在全县城乡开展“拥军优属”活动,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军烈属家里,传到朝鲜战场。8月县委、县政府召开首届烈军属代表会议,了解讨论优抚和代耕情况,征求改进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,把军烈属的优抚代耕政策落实到各区、乡镇、村。青年入伍时,各村即与军属订立代耕协议,以解志愿军战士的后顾之忧。到1951年底,全县烈属45户,落实代耕29户145亩;军属1535户,落实代耕1166户5261亩。1952年,全县有烈属90户、军属882户,对缺乏劳动力的670户烈军属2097亩农田全部落实代耕;另拨代耕工1245个,且代耕土地产量均有所增加。在落实代耕政策的同时,县委、县政府对生活、生产有困难的烈军属发放救济款物,及时解决其生活困难和生产难题。

松古大地掀起波澜壮阔、气势恢宏的抗美援朝运动,鼓舞着松阳优秀子弟在朝鲜战场顽强拼搏、英勇杀敌。3年间,有27名松阳籍志愿军战士为国捐躯,先后有54位松阳籍志愿军战士立功受奖,1人被授予师级劳动模范,望松乡龙树林、四都乡江上土被授予“一等战斗英雄”光荣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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